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近日来,淮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加大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3月28日,淮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在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部分业主私自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入户门厅内。
这违法占用疏散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吕某某分别处于罚款1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淮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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