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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2021-08-07 17:540项城网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消杀商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五)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可能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的商品。

(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加大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

(责任编辑: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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