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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今起,项城城区电动自行车开始集中上牌!

2021-12-04 10:060项城网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

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项城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事故高发、被盗案件多发、火灾事故频发等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号)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电动车加强管理,并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共享电动自行车除外,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项城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登记上牌管理


在项城区域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登记上牌,登记上牌电动车的车主必须是具有项城市户籍或持项城市范围内有效项城市居住证人员。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悬挂正式号牌(绿牌);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悬挂临时号牌(黄牌)。对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自2024年3月3日起,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行驶。为减轻群众负担,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费用由市政府承担(首次上牌后,因故补办牌照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集中登记上牌时间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3日。


三、集中登记上牌地点

1、工业路小学对面

2、交通路与青年路东南角

3、光武大道人民公园门口

4、正泰路职专对面

5、迎宾大道车管所门口


四、登记上牌所需资料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户籍不在项城的居民,还需提供项城有效居住证)。

(二)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盖章收据等合法来历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凭证。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和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凡无法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予办理。确系本人所有,所有人自愿当场承诺电动自行车有合法来源的,视情予以办理。

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转入常态化工作,上牌地点另行公布。

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

2022年3月3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项城城区道路(南起南环路(含)、北至宁洛高速引线(含)、西起原106国省道李庄至南顿镇标段(含)、东至经五路(含))区域内行驶。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佩戴头盔。

公安机关将严查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上牌、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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