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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项城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2-08-05 18:160项城网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和优良家风,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逐步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周口市文明办关于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部署,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挖掘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特别是对在今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参与、贡献巨大,表现突出的家庭,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优先给予推荐。

三、评选条件

凡居住在项城市,符合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的家庭均可申报第五届项城市文明家庭(已获项城市文明家庭及以上级别称号的家庭不再参与本届评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为项城市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程序

1、组织发动

2022年8月,启动评选工作,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宣传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本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2、择优推荐

2022年8月至9月,具备申报资格的家庭可自愿向当地村(居)申报,经镇(街道)、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上报市文明办。每个镇(街道)推荐候选“文明家庭”3户,市直单位推荐候选“文明家庭”1至2户,并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推荐表(加盖相关公章后)和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报送至市文明办(党政综合楼9006室),电子材料及申报家庭生活照片(3张)报送至市文明办邮箱:xcswmb@sina.com联系人:李光辉;联系电话:0394-4212217。

3、评选公示

2022年9月底,组织专家评审,拟选出第五届项城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同时,征求所属单位或镇街、社区(行政村)以及当地公安、信用等有关部门意见(家庭成员有党员或公职人员的,应征求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征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意见),并在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4、命名表彰

2022年10月,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提出第五届项城市“文明家庭”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后予以命名表彰。

5、学习宣传

2022年10月至11月,在新闻媒体网站开展“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事迹进行学习宣传。集中宣传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宣传,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明家庭建设”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激发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建设的热情,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潮。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是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镇(街道)办、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的过程。

2、精心组织 广泛动员

各镇(街道)办、市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将“文明家庭”评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3、坚持原则 从严把关

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附件1:第五届项城市“文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docx

 

附件2:第五届项城市“文明家庭”征求意见表.docx

 

 

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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