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项城网,请登录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周口 >> 正文

周口一地这5个路口,交通技术监控重启!

2023-06-24 09:020项城网

鹿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鹿邑县第一批部分路口
重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公告


为加强我县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部分路段路口重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示第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自2023年6月23日至2023年7月2日为公示公告期,2023年7月3日起正式启用,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附:第一批重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设置地点

方向

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西迎宾大道(汽贸城)与紫气大道西段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南向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西向东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北向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贺后路与311国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南向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西向东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北向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观堂路与311国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南向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西向东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北向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西迎宾大道与贺后路交叉口

南向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西向东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北向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紫气大道与311国道东段

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南向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西向东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西向东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来源/“鹿邑公安”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高敏)

精彩评论(0)

广告占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