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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一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

2024-07-31 11:100项城网

鹿邑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鹿邑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民生领域痛点难点,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制约和影响乡村振兴发展的突出问题。现将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鹿邑县张店镇安李桥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山立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问题。鹿邑县张店镇安李桥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山立在2020年安李桥行政村贫困户“六改一增”门窗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财务会计资料,未与施工方签订合同,由其本人违规签订门窗改造合同进行报账,并将施工费31000元汇入其个人账户。2024年5月,王山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鹿邑县宋河镇白佛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学堂等2人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鹿邑县宋河镇白佛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学堂、支部委员兼会计杨明得在处置村集体原窑厂土地及附属物等资产期间,未将所获集体收入279977元上交宋河镇村财乡管管理中心,私自将其中255041.76元用于行政村日常开支,25000元出借他人。2024年5月,杨学堂、杨明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鹿邑县任集乡蒋庄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绍亮等2人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21年1月,蒋庄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绍亮在没有进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和未告知行政村干部的情况下,向任集乡村财乡管管理中心申请将在蒋庄行政村风力发电项目施工时,因运输设备损坏150棵树木赔偿款22500元拨付到本人银行账号,除支付给群众树木赔偿款2900元后,剩余19600元李绍亮个人占有,2023年8月上缴任集乡村财乡管账户。李哲作为蒋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未对蒋庄行政村风力发电项目树木赔偿款的拨付及支出情况进行审核,监管不力,2024年1月,李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绍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上这些“微腐败”问题,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伤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作为捍卫政治监督的实际行动,守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用心用力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把集中整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守好农村集体“钱袋子”,为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清风鹿邑

(责任编辑: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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