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7 09:050项城网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区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确保消除大班额及新生入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坚持依法治教,遵循教育规律,维护教育公平。
2.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起始年级一律消除大班额,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
3. 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实现班级之间的均衡配置,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
1.公开原则:自2024年起,全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小学一年级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七年级不得超过50人,存在“择校热”的学校最多不得超过55人,并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招生班级数大于1个班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阳光分班”。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分班方案、分班程序、分班过程和分班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2.均衡原则: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班级间人数差异不超过2人。同时,各班级男女生比例、随迁子女、民族、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相对均衡。教师的分配要充分考虑学科结构、教学经验等因素,确保每个班级的师资力量均衡。
3.随机原则:采用随机抽签或电脑软件等技术手段,保证学生被均衡地分配到各个班级。
1.数据采集: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等。
2.教师配备:学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起始年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并在学校公告栏内公示。
3.随机分班: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电脑软件对新生进行随机分班,并当场公布分班结果。
4.结果公示:学校将分班结果在学校公告栏和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1. 成立区级“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玉东
副组长:徐汝平、施 鑫、王 磊、黄文辉、孙景臣、刘其顶、王庆荣
来源: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
(责任编辑: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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