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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不得超过45人!周口一区教体局通知

2024-08-07 09:050项城网

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暨“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区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确保消除大班额及新生入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依法治教,遵循教育规律,维护教育公平。

2.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起始年级一律消除大班额,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

3. 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实现班级之间的均衡配置,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

工作原则

1.公开原则:自2024年起,全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小学一年级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七年级不得超过50人,存在“择校热”的学校最多不得超过55人,并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招生班级数大于1个班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阳光分班”。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分班方案、分班程序、分班过程和分班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2.均衡原则: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班级间人数差异不超过2人。同时,各班级男女生比例、随迁子女、民族、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相对均衡。教师的分配要充分考虑学科结构、教学经验等因素,确保每个班级的师资力量均衡。

3.随机原则:采用随机抽签或电脑软件等技术手段,保证学生被均衡地分配到各个班级。

四、分班程序

1.数据采集: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等。

2.教师配备:学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起始年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并在学校公告栏内公示。

3.随机分班: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电脑软件对新生进行随机分班,并当场公布分班结果。

4.结果公示:学校将分班结果在学校公告栏和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组织机构

1. 成立区级“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玉东

副组长:徐汝平、施  鑫、王  磊、黄文辉、孙景臣、刘其顶、王庆荣

成 员:区教体局各股室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
   局直各学校校长
2. 各学校成立校级“阳光分班”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等。

、监督与反馈

1. 设立监督电话:0394--7820596
   电子邮箱:hyxjyg@126.com
2. 邀请家长代表参与分班过程,确保分班工作的公开透明。
3. 对于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要及时给予答复。

、时间安排

1. 数据采集与录入:2024年8月23日至8月28日
2. 分班实施:2024年8月28日
3. 结果公示:2024年8月29日至9月1日
4. 开学报到:2024年9月1日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除大班额暨“阳光分班”工作,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在分班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
3. 做好宣传解释。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阳光分班的政策和意义,争取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4.强化监督检查。区教体局将对学校“阳光分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分班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则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6日

来源: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

(责任编辑: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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